虽然通过机身编码
能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信息
但这就能证明它是正品吗?

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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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刘某在张某开设的网店中,以23700元的价格下单购买了一部A品牌相机,商品页面标注有“未拆封全国联保”字样。收到商家邮寄的快递后,刘某在拆开快递时进行了***录制和照片拍摄操作,创造相机有过故障和多处被利用的痕迹,后其委托A公司进行鉴定。经鉴定,刘某购买的A品牌相机、镜头及其保修卡为非A公司原装产品,配备的充电器、电池为假冒产品。
刘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讯断解除涉案网购条约,并让张某返还货款23700元,赔偿71100元。
张某辩称,可通过涉案相机的编码,在A公司官方网站查询到干系信息,足以证明该相机是A公司的正品。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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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提交的鉴定证明加盖了A公司的公章,该鉴定证明中A品牌相机、镜头等型号、机身编号与涉案商品的对应信息相同等,鉴定机构亦确认涉案商品是否为原装正品需由A公司调查评定,刘某的举证足以认定涉案商品非原装产品。
张某提交的A官网查询信息仅能解释涉案商品为A公司商品,而该商品可能存在维修、改换零部件等情形,不能直接得出涉案商品为原装商品的结论。因此,法院确认张某向刘某***的涉案产品为非原装商品,张某在发卖上述商品时称为未拆封的全新正品,属于对商品的主要事实作虚假陈述,具有敲诈行为。
综上,法院依法讯断撤销刘某与张某之间签订的网购条约,张某向刘某退还货款23700元,并赔付71100元。刘某返还购买的涉案商品。该讯断现已生效。
鹏法君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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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履行条约责任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违约任务,对方还有其他丢失的,应该赔偿丢失。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消费者可哀求三倍赔偿。本案中,张某作为经营者,在发卖过程中存在敲诈行为,刘某可根据民法典规定,要求对涉案买卖民事法律行为予以撤销,结合撤销的法律后果,张某应向刘某返还货款23700元,刘某应将所购买的涉案商品退还给张某。张某作为经营者供应商品时具有敲诈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应赔偿刘某涉案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金。
网络购物具有选择丰富、价格便宜和购买方便的特点,长期以来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好,但因商家供应的商品货不对板而引起的轇轕也不在少数。在此,鹏法君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时应擦亮双眼,谨慎甄别商品页面信息,理性消费,同时要把稳留存证据,包括经营者对售卖商品的描述、与客服的谈天记录、快递拆箱***等,以便发生轇轕时维权。广大经营者要遵照诚信原则,供应商品或做事时应担保质量,不作虚假陈述,让消费者买的安心、用得放心,让网络消费活力不断迸发。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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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责任。
当事人应该遵照诚信原则,根据条约的性子、目的和交易习气履行关照、帮忙、保密等责任。
当事人在履行条约过程中,应该避免摧残浪费蹂躏资源、污染环境和毁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条约责任或者履行条约责任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连续履行、采纳补救方法或者赔偿丢失等违约任务。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条约责任或者履行条约责任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责任或者采纳补救方法后,对方还有其他丢失的,应该赔偿丢失。
《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供应商品或者做事有敲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哀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丢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管做事的用度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敷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做事存在毛病,仍旧向消费者供应,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去世亡或者康健严重危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丢失,并有权要求所受丢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供稿:盐田区法院
作者:戴凯骏 郑丽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