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年1月,市民马师长西席请朋友帮忙,从武汉将3件家具快递到成都,考虑到代价较高,做了2000元的保价。运抵后,个中两件家具有明显撞击、凹陷痕迹,马师长西席向德邦快递公司提出赔付哀求,却被奉告,全体订单都签定了“保丢不保损”免赔协议,不予赔付。但马师长西席创造,在免赔协议上具名的,并不是自己或者代为快递的朋友。
而状师对此认为:首先,保价与《特定托寄物保丢不保损声明》是不冲突的,保价是寄件人和快递公司针对物品的代价达成同等,如果发生赔偿任务,则以保价代价为根本进行赔付。其余,如果寄件人不知情,是快递公司的事情职员自己找第三个人具名,那么具名无效。
斗柜一角发生分裂

快递家具保价2000元,
遭遇运损却被奉告“整单免赔”
马师长西席见告红星新闻,1月9日,他托朋友从武汉寄送三件家具到成都,因个中一件是玻璃材质,德邦快递事情职员表示不能投递,其余两件木质的茶几、斗柜,须要运费1400多元。“当时以为有点贵了。”马师长西席说,本来打算找其他快递,但附近春节,许多快递网点不业务了。
1月10日,马师长西席朋友再次联系德邦快递事情职员,协商同等,如果玻璃材质的家具涌现运损,可不赔付。其他两件家具,则做了2000元的保价,运费、包装费以及保费,一共1438元。“(包装)打了木架,用了很多泡沫材料,当时看起来还是挺有安全感的。”马师长西席说。
快递过程中打了木架,还有泡沫包装
不料,1月14日,马师长西席接到成都本地的德邦快递事情职员电话,表示快递有运损。马师长西席表示,斗柜的一壁被磨坏,个中一个角断裂,茶几面也被磨损,有明显的撞击和凹陷痕迹。“反而是唯一的玻璃家具没有破坏。”马师长西席说,当时他就谢绝签收,按照事情职员的建议走理赔程序。
但让马师长西席没有想到的是,他通过德邦快递客服热线反馈问题后,对方却表示,这个订单整体签订了免赔协议,不予赔付。“我们没有签过,就让对方出具免赔协议的资料,但客服以‘商业机密’为由,谢绝供应。”马师长西席说,他和朋友先后多次投诉,且投诉到快递物流主管部门,德邦快递才供应了一张《特定托寄物保丢不保损声明》,但所签的名字却不是马师长西席或者其朋友。马师长西席说,名字彷佛是一个当时帮忙搬运的物业事情职员的,帮忙寄快递的朋友对这个声明并不知情。
马师长西席多次与德邦快递方面联系,但马师长西席以为,对方态度一贯在推诿,且态度蛮横,更没有任何歉意,“选择这么大的品牌,运费也不便宜,这样的处理办法也挺让民气凉的。”马师长西席说,后来,因一贯未能协商赔偿,他以为家具扔了也可惜,便赞许配送,找了专业工人将家具进行翻新和维修处理,花了800多元。
茶几上的明显划痕
快递公司称签了“保丢不保损”
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申请调度
红星新闻从快递订单信息上看到,该订单的寄件人为严某某,收件人为马师长西席,而在《特定托寄物保丢不保损声明》的署名处,为王某。订单信息上显示保价“2000元”。
2月17日,红星新闻联系到德邦快递,干系事情职员表示,马师长西席所说的《特定托寄物保丢不保损声明》具名者为寄件人同事,以是快递事情职员让其具名,相称于是寄件人授权。
至于收件人马师长西席所说的,与快递事情职员沟通过只针对玻璃家具的免赔协议,德邦快递干系事情职员表示,快递公司不会单独对某一物品签订分外免赔协议,肯定是针对全体快递件。客户所说的保价声明,实际是货色的代价声明,即客户奉告物品代价,如果是普通快递,发生破坏、丢失,按照此代价赔付,如果是签订了“保丢不保损”的分外物品,则只对快递丢失进行赔偿。
快递信息显示保价2000元
德邦快递干系事情职员表示,如果客户对这一结果确实见地较大,公司也可以向当地法律所公民调度委员会提出申请,与客户一起到现场进行沟通调度。
对付事情职员所说的,“寄件人授权”的说法,马师长西席并不同意,他表示自己只委托了寄件人,与他人无关,纵然签订免赔协议,也该当是寄件人本人具名。其次,对付“不对单独物品免赔”的协议说法,马先则表示,如果快递职员明确解释了是按照整单签订免赔,他可以选择不寄或者单独寄玻璃家具,没有必要明知风险的情形下,还将三件物品放在同一个订单里。
状师说法:
第三人具名协议是否有授权 决定是否生效
锦天城(成都)状师事务所高等合资人刘秀状师认为,保价与《特定托寄物保丢不保损声明》是不冲突的,保价是寄件人和快递公司针对物品的代价达成同等,如果发生赔偿任务,则以保价代价为根本进行赔付。“保丢不包损”协议,则是针对的任务问题,即对特定物品,快递公司承诺:丢失赔偿而破坏不赔。
其次,在本事件中,寄件人署名与《特定托寄物保丢不保损声明》署名不一致,则要取决于署名是受谁的委托。如果寄件人不知情,是快递公司的事情职员自己找第三个人具名,那么具名无效。如果是寄件人找的第三人帮忙,然后第三人代为签署,这种情形下可以视为寄件人的授权签署,是有效的。
其余,《特定托寄物保丢不保损声明》中,针对的免赔物品是易损物品,或者堕落性物品,玻璃家具符合这一条件,但木质家具是否为易损物品,是值得谈论的争议点,要看家具的形状、材质,是否坚固等多方面成分,如果发生诉讼,可能也要意见官的自由裁量权。
至于快递公司“‘保丢不保赔’只能针对整单”的说法,刘秀状师认为,此说法不成立,整单里也可以区分易损品和非易损品。
运输前的斗柜
四川一上状师事务所合资人林小明状师认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快件耽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该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任务;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任务”,因此,快递公司所谓签订了免赔协议,即按照约定可以“保丢不保损”“不针对单个物品”“易碎品只赔偿丢失件”等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这种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逼迫性规定而应认定为无效。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样的协议条款可能会由于有违公正原则被认定为格式条款,从而被认定不属于条约内容。
寄件人与“保丢不保损”协议署名不一致有可能导致该协议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条约,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条约的相对性,如果具名人并非寄件人本人,而且具名人并未得到寄件人的授权或事后追认,其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也便是寄件人并不发生效力。从这个角度而言,该“保丢不保损”协议也对寄件人或收件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快递公司应该积极与条约相对方协商办理。
红星新闻 于遵素 图据受访者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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