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成某假造了交易记录和代价记录,寄送了一批破坏的手机壳,进行了高额保价,货色寄到目的地往后,然后拆箱以货损为由,向快递公司进行索赔,以此办法诱骗快递公司八千余元。”长沙县公民审查院第二审查部审查官侯赋智向先容案情。
有了这一次“来钱快”的经历,成某认为这是一个“赢利”的好办法,并决定再次铤而走险。“今年五月份,成某又如法炮制,诱骗得到九千余元。”
长沙县公民审查院第二审查部审查官侯赋智

今年6月,被诱骗的快递公司在业务审查时创造非常,通过查算作某开箱***监控,创造成某有骗保行为,于是立马报案。
经审查,长沙县公民审查院认为成某故意损毁货色、骗取高额快递赔付1.7万余元的行为已涉嫌犯诱骗罪。
终极,成某因犯诱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惩罚金一万元。
审查官提醒
履行诱骗金额达到5000元,骗保金额达到1万元,即可以构成诱骗罪或者保险诱骗罪,可深究其刑事任务。即便在上述金额以下,也会承担相应的经济任务和行政任务。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小失落大,得不偿失落。
:肖姗娜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