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靠边停车,合营检讨。”6月10日8时28分许,在昭乌达路与三道街交叉路口,两辆两轮电动车的男子陈某某和卢某某被交警拦下检讨。经查,该两轮电动车造孽加长鞍座及箱体,履行驾驶拼装和影响安全驾驶的加装、改装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代码8014),违反了驾驶拼装和影响安全驾驶的加装,改装电动车上路行驶,根据《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决定处以10元罚款。
随后,交警按照两名男子供应的***、数据等信息,赶往两轮电动车发卖店调查,店主王某某承认私自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车,交警将这一情形通报干系部门,对店主进行了惩罚。
下一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还将排查隐患重点瞄准辖区电动车登记做事站,建立电动车登记做事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到逐车查验、逐项核对、逐一打消,加强电动车登记上牌环节监管力度。

来源:赤峰交通广播
编辑:贾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