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注塑产品的整体厚度须设计在1.1mm或以上,且构造设计须要硬胶全包住软胶,如图示1;
(2)硬胶后模的宽度(软胶的宽度)须设计在2.00mm或以上,如图2示;
(3)为确保软胶的附着力可靠,以是软胶设计的深度须做0.6mm或以上,如图2示;

(4)为加强软胶的附着力,硬胶后模可设计两种构造的骨位:
一种为错位排列的骨如图3-(1)示,骨位宽度做0.5mm,深度平产品的分型面;
另一种为网格状骨如图3-(2)示,骨位宽度做0.5mm,深度做0.25mm-0.35mm;
(5)硬胶的后模(包括骨位)及软胶产品可不用设计拔模角,以增加软胶与硬胶的附着力;
(6)此外为加强软胶的附着力,硬胶的后模(如图4示后模赤色区域)可在加工时晒粗纹处理;
9)二次注塑产品的软胶柱子常日不能设计在弧面或斜面的料位较薄的地方,以避免软胶附着力不足随意马虎脱落,如图7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