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爹爹购买的“智好手机”。/易楚曈 摄
398元买的“老人智能机”,居然不能打电话
李爹爹家住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拓局四一六队生活区。8月初,他在湖南电视台某频道看到一则“老人智能机”的电视广告。李爹爹见买手机还赠“名贵”腕表,于是拨打了屏幕下方的“400”开头的电话,订购了一台手机。

8月9日,手机送货上门,李爹爹支付了398元的购物款后,快递职员拜别。李爹爹拆开包装对手机进行充电。然而,该款号称功能强大的“老人智能机”却无任何反应。
李爹爹拨通此前的购物电话,可还没等老人开口,电话一端却回答:“您的电话已被记录,我们将24小时给您回电,请勿重复拨打。”
李爹爹用老伴的手机重复拨打该购物电话,索要购物***并反响手机问题,对方给了一个“010-21345772”的电话后,便再无任何说法。
手机是“三无产品” 多名老人被坑
李爹爹说,被“套路”的不止他一人,同楼栋的七旬老人杨爹爹也是受害人。二人遭遇一模一样,双方均拨打过湖南电视台某频道里的电视购物电话,所购手机和腕表也千篇一律。
9月24日,先后拨打李爹爹供应的“400”和“010”电话。个中,“400”开头电话中,同样听到“您的电话已被记录,我们将24小时给您回电,请勿重复拨打”的语音;“010”开头的电话则回答,该电话是腕表发卖电话,与广告中的手机发卖方无任何联系。
把李爹爹所购手机拿去检修。手机维修职员表示,该手机既无品牌标识,又无厂名、厂址和电话,完备是一个“三无产品”,质量根本无法担保。
状师提醒
电视购物需谨慎
湖南诚一状师事务所状师杨洁表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接管做事的消费者的合法权柄受到危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任务。消费者可以哀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电视台应该向消费者供应广告主的真实信息,如果不能供应,则要承担现行赔偿任务。
须要提醒的是,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消费之前最好核实商家的干系信息,收货时先验货,再付款,并索取***等消费凭据。
来源:株洲
审核:罗小玲
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