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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收集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范例案例宣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通讯 2025-01-1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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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浸染,警示经营者、普法消费者,现向社会公布无锡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范例案例。

案例一:无锡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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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无锡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450000元的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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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2021年12月6日,司法职员接举报,依法对无锡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当事人经营网店通过“0元购”“免费试吃”和“全5星好评”“好评30字”等多种形式,结合申请退运费的形式申请退款,勾引消费者作出“好评”。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450000元的行政惩罚。

案例二:无锡某机器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宣扬案

2022年11月11日,锡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无锡某机器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扬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7月25日,司法职员接举报,依法对无锡某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当事人经营网店内某特种设备发卖页面标有“已拼10万+件”的宣扬内容,与商品实际销量严重不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惩罚。

案例三:江阴市某酒文化有限公司利用军徽做广告案

2022年10月11日,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对江阴市某酒文化有限公司利用军徽做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8月19日,司法职员根据举报,依法对江阴市某酒文化有限公司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当事人自行编辑含有“八一建军节”笔墨及“军徽”图样等内容的商业宣扬材料,并在其运营的用于商业营销的微信"大众号内以广告宣扬形式发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惩罚。

案例四: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虚假价格诱骗消费者案

2022年11月23日,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利用虚假价格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2596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9月9日,司法职员根据线索,依法对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当事人经营网店某品牌电动车发卖页面虚标“价格”和“匆匆销价”,当事人从未以上述“价格”和“匆匆销价”发卖过该品牌电动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惩罚。

案例五:宜兴市某加油站不正当有奖发卖及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柄案

2022年9月28日,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宜兴市某加油站不正当有奖发卖及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柄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00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6月15日,司法职员接举报,依法对宜兴市某加油站经营场所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当事人通过“朋友圈集赞”活动发放奖品期间,私自修正自营"大众号内相应活动附加条件,影响消费者正常兑奖,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柄。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项及《规范匆匆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惩罚。

案例六:常某发卖标签不符合规定扮装品案

2022年10月19日,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对常某发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扮装品、未建立并实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961.08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8月5日,司法职员根据线索,依法对常某经营场所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当事人经营网店在售某品牌修颜霜无中文标签,以上涉案扮装品货值金额为2961.08元。
另当事人无法供应入口该扮装品的进货票据、入境货色考验检疫证明等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扮装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新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惩罚。

案例七:刘某利用格式条款打消消费者退换货权利案

2022年10月25日,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刘某利用格式条款打消消费者退换货权利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9月7日,司法职员根据网络监测线索,依法对刘某经营场所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刘某经营网店部分商品页面中,标注有“售出不退换”“非7天无情由,一旦售出,无法退换”等内容,打消了消费者退换货的权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侵害消费者权柄行为惩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惩罚。

案例八:无锡某营养与康健定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和冒用注册牌号案

2022年11月16日,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对无锡某营养与康健定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和将未注册牌号伪装注册牌号利用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4月15日,司法职员接举报,依法对无锡某营养与康健定制有限公司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当事人利用自建网站发布涉及公司管理层组织架构、技能职员资质水平和商品疗效等方面内容的虚假广告,并在其所售商品上,将未注册牌号伪装注册牌号利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中华公民共和国牌号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惩罚。

案例九:无锡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8月30日,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无锡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00元的行政惩罚。

2022年3月11日,司法职员接举报,依法对无锡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当事人利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房屋装修营销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惠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惩罚。

案例十:无锡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药店未公示证照案

2022年10月20日,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无锡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药店未公示医疗东西注册证或者备案凭据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警告的行政惩罚。

2022年8月22日,司法职员根据网络监测线索,依法对无锡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药店履行现场检讨。
检讨创造,该店铺网上发卖医疗东西未公示对应产品的医疗东西注册证或者备案凭据,或产品页面展示信息不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东西网络发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惩罚。

(来源:无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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