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查获的***。
2018年12月28日,随着末了一批被追回的走私新型加热不燃烧***移交至乌鲁木齐市烟草局,新疆一起特大造孽经营新型电子香烟案宣告告破。
2019年1月2日,从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支队理解到,近日,该***支队分别在乌鲁木齐市、伊宁市、霍尔果斯市三地同时收网,摧毁了这个以互联网为平台、跨省组织造孽经营***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案件涉及造孽走私***4万条,代价1000万余元。

2018年10月29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大量的新型***通过某公司销往内地。
接报后,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与乌鲁木齐烟草专卖局协作,经由前期对案件线索的摸排、侦查,节制了一条完全的运输、分销渠道。犯罪嫌疑人在霍尔果斯大量收购、囤积从哈萨克斯坦走私入境的新型***,然后利用互联网平台联系买家,层层分销进行牟利。
据查,2017年犯罪嫌疑人李某从河北省张家口市前往霍尔果斯市发展,受聘驾驶清扫车。事情中,李某创造来回口岸的不少游客都带着某品牌的***,其便大批量收购、囤积、网上发卖该类***。
2018年8月,李某调集陶某等人在霍尔果斯大量收购、囤积从哈萨克斯坦走私入境的新型***,然后利用手机注册微店发卖该***,并在百度贴吧发帖吸引客户。从微店“开业”到被抓仅两个月韶光内,李某的业务额达数百万元。
据悉,这种新型***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属于烟草专卖品中的香烟,俗称“烟弹”,海内禁止发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烟弹”实质上仍是烟草制品,企业和个人从事烟草批发零售必须申领烟草专卖容许证,私自发卖未经容许的国外香烟,将涉嫌走私和造孽经营,切勿为了面前的利益触犯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