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货运区派出所接到机场货运安检报警,称在对某公司运往成都的货色进行安检时,创造个中一件纸箱包装的货色中有移动电源。
民警立即开包检讨,创造看似普通的崭新拉杆行李箱,实在内藏玄机。此行李箱手拉杆的暗格中隐蔽了一个便携式充电宝,充电宝与拉杆箱为一体,无法单独取出,且箱口处有数据线接口。
据理解,充电宝里是锂离子电池。锂是极不稳定的金属元素,含锂元素的电池或充电宝在剧烈摩擦或强烈碰撞的过程中极易产生高温及火花。如果将锂离子电池直接放入办理托运的行李中,行李在狭小的飞机货舱空间极易收到挤压和碰撞,导致锂离子电池发生自燃,2016年国际民航组织已全面禁止此类物品在客机上托运。对付某公司在航空货色中夹带危险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在多家网购平台看到,这种内置充电宝的行李箱不少,一些店家还特意打出“可登机”的字样。向民警理解到,按照《关于民航乘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中规定,除了额定能量较小的充电宝可由乘客个人随身自用携带外,任何充电宝都不许可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因此这种内置且无法取出充电宝的行李箱,如果进行托运将违反干系法规规定,市民朋友在乘机时须要多加留神,以免给自己的行程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