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则
为使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点燃危险减至最小,在装置和设备投入运行之前工程竣工交卸验收时,应对它们进行初始检讨;为担保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利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讨。检讨项目见表10至表18的相应条款。初始检讨和定期检讨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考验机构进行。
注:某些检讨项目如果制造商已进行了同等的检讨,并且安装过程不可能影响到被制造商检讨过的那些零部件,就不哀求全部的初始检讨。例如:不哀求隔爆型电机内部隔爆间隙的初始详细检讨,但是,为方便现场导线连接而拆下的接线盒盖在装置后宜进行检讨。

2 职员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讨和掩护应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有资质的专业职员进行,这些职员应经由包括各种防爆型式、安装实践、干系规章和规程以及危险场所分类的一样平常事理等在内的业务培训,这些职员还应接管适当的连续教诲或定期培训,并具备干系履历和经由培训的资质证书。
3 连续监督和定期检讨
3.1 连续监督
连续监督应由企业的专业职员按哀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检讨记录,创造的非常征象应及时处理。连续监督应包括下列紧张项目:
3.1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利用技能条件运行。对付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带有后缀“X”的产品应符合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安全利用特定条件。
3.2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打消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化验剖析职员常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稠浊物的浓度。
3.3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透风散热条件,检讨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3.4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征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3.5 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讨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讨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3.6 检讨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完好紧固,不得松动。
3.7 检讨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器变形征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该用的线孔,运用适宜于干系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3.8 检讨充入正压外壳型电气设备内部的气体,是否含有爆炸性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宇量、气压应符合规定,气流中不得含有火花、出气口气温不得超过规定,微压(压力)继电器应完好完全,动作灵敏。
3.9 检讨油浸型电气设备的油位应保持在油标线位置,油量不敷时应及时补充,油温不得超过规定,同时应检讨排气装置有无壅塞情形和油箱有无渗油漏油征象。
3.10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闭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全、灵敏和可靠性。
3.11 检讨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构造及保护罩的完全性,检讨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检讨灯具的光源功率和型号是否与灯具标志符合,灯具安装位置是否与解释规定符合。
3.12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许可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他各种防爆电机,不许可频繁起动。
3.13 正压外壳型防爆电气设备透风或换气的韶光及保护功能须符合产品的利用解释书和警告牌上的规定哀求。
3.14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形时,操作职员可采纳紧急方法并停机,关照专业职员进行检讨和处理:
a) 负载电流溘然超过规定值时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
b) 电动机或开关溘然涌现高温或冒烟时;
c) 电动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d) 机器负载涌现严重故障或危及电气安全。
3.15 为使粉尘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点燃危险减到最小,应检讨原设计条件(粉尘类型、粉尘层的最大厚度等)是否发生变革。
3.16 移动式(手提式、便携式和可移动式)电气设备特殊易于受损或误用,因此检讨的韶光间隔可根据实际须要缩短。移动式电气设备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一样平常检讨,常常打开的外壳(例如电池盖)应进行详细检讨。此外。这类设备在利用前应进行目视检讨,以担保该设备无明显损伤。
3.2 定期检讨
定期检讨可按表10至表18所示进行相应的目视检讨或一样平常检讨。
定期的目视检讨或一样平常检讨可能会须要进一步的详细检讨。
检讨等级和定期检讨的韶光间隔的确定应考虑设备型式、制造商指南、影响破坏程度的成分、利用的区域和以前的检讨结果。在确定类似设备、装置和环境的检讨等级和韶光间隔时,该当利用这些履历确定检讨方案。
注:造成设备劣化的紧张成分包括:易受堕落、暴露在化学制品或溶剂中,可能堆积粉尘或灰尘、可能进水、暴露在过高环境温度中、机器破坏的危险、受到激烈的振动、事情职员的培训和履历、未经批准的修正或调度、不适当的掩护,例如:未按制造商的建议进行掩护。
定期检讨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考验机构进行,韶光间隔一样平常不超过3年。企业应该根据检讨结果及时采纳整改方法,并将检讨报告和整改情形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初始、定期和连续监督的所有结果应记录。
二:掩护哀求
2.1 补救方法和设备改换
所有设备应按哀求注明一样平常条件,必要时应采纳一些适当的补救方法。应把稳保持设备防爆型式的完全性;这可以哀求与制造商协商。改换零部件应按照有关安全文件的哀求进行。
安全文件中规定的对设备安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零部件,未经有关部门赞许不应进行改换。
注1:应把稳避免与制造商降落静电影响的方法发生冲突。
注2:改换照明装置的灯泡时,必须按灯具标志规定的光源功率和型号,否则可能造成温度过高。
注3:透明件的堕落、涂漆或遮挡,或者照明装置的安装禁绝确均能导致温度过高。
2.2 软电缆的掩护
软电缆、挠性连接管及其终段连接随意马虎破坏,应规定韶光间隔进行检讨,创造破坏或缺损则应改换。
2.3 停机
如果在掩护时必须将电气设备等装置停机,袒露的导线应知足下列条件之一:
a)精确连接到相应的外壳内;
b)与所有供电电源断开,并使其绝缘;
c)与所有供电源断开并接地。
如果电气设备永久停滞利用,与之干系的所有供电电源的导线均应被断开、拆除,或者精确连接到相应的外壳内。
2.4 紧固件和工具
在须要分外螺栓、其他紧固件或专用工具的地方,应备有并利用这些物品。
2.5 环境条件
危险场所中的电气设备可能会受到利用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必须考虑一些紧张成分,如堕落、环境温度、紫外线辐射、水的进入、粉尘或砂粒的堆积、机器和化学浸染。
金属堕落或化学物质(特殊是溶剂)对塑料或弹性部件的浸染可影响到设备防爆型式和防护等级。如果外壳或部件严重堕落,该部件就应改换。塑料外壳可能会涌现外壳整体性能的表面裂纹。设备的金属外壳,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涂层进行处理作为防腐方法。这类处理的频次和方法根据环境条件而定。
应验证所设计的电气设备能否承受可能碰着的最高和最低环境温度。
注:如果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未能标明环境温度范围,则设备宜用于-20℃~+40℃范围内,如果指明温度范围,设备宜用于该范围。
装置的所有部件应保持清洁,并无可能引起温度上升的粉尘和堆积类似的有害物质。
应把稳确保坚持电气设备的景象防护性能。破坏了的衬垫应改换。
抗凝露器件,如呼吸元件、排水元件或加热元件应进行检讨以担保精确运行。
如果受到振动应特殊把稳设备螺栓和电缆引入装置的紧固性。
在清理非金属外壳电气设备时把稳避免产生静电。
2.6 掩护时设备的隔离
在危险场所打开任何电气设备之前,它应与所有的电源包括中性线隔开,并且采纳有效方法以防设备打开时由于轻忽而再通电。
2.6.1 除本安电路之外的装置
a)内部有非实质安全型带电部件并且安装在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在未与所有输入连接隔离,并且存在零线对地电位情形时与输出线路、包括中性导体隔离时,设备不得开盖项b或项c规定的除外。这里隔离的意思是指拔掉熔断器和熔丝,或断开隔离器、开关。直到有足够的韶光使表面温度或储存的电能降至不能引出发点燃时,才能打开外壳。
b)在操持事情所需的韶光内,如果对此区域卖力的部门或人员能够担保不涌现可燃性环境,并对这种情形做出了书面认可,那么在采纳常规安全方法后,可以进行必要的袒露带电部件的紧张操作。
c)如果有关的法规和规程许可,对项a或项b的哀求只有在2区内才可放宽。如果经安全评估证明知足下列条件,那么在采纳常规安全方法后,可以进行操作:
1) 在带电设备上进行操持的操作不会产生点燃火花;
2)电路具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构造;
3)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和关联电路不含有可能引出发点燃的热表面。
如果能符合这些条件,那么在采纳常规安全方法后,可以进行操持的操作。
安全评估的结果应记录在文件中,个中含有以下信息:
--在带电设备上操持操作的形式;
--评估结果,包括评估时所作的试验结果;
--评估中哀求对带电设备掩护有关的任何条件。
设备的评估职员应:
--熟习所有有关标准、履行法规的哀求和现行的解释材料;
--获取进行评估时所需的各种材料;
--必要时,利用与国家考验单位类似的试验设备和试验程序。
2.6.2 实质安全型装置
符合下列条件可对带电设备进行掩护:
a)危险场所中的掩护事情
任何掩护事情应仅限于下列情形:
1)断开、拆卸或改换一些电气设备的元件和电缆;
2)调度电气设备或系统校准所需的掌握装置;
3)拆卸并改换插接元件或组件;
4)利用有关文件中规定的考验仪器,在有关文件中没有规定考验仪器时,只能采取考验时不会影响电路本安性能的仪器;
5)有关文件特殊许可的其他掩护行为。
履行上述这些职能的职员应担保在完成这些事情后,本安系统或配套的本安电气设备符合有关文件的哀求。
b)非危险场所中的掩护事情
非危险场所中的关联电气设备和部分本安电路的掩护,当这类电气设备或电路部分仍旧是与危险场所中安装的本安系统部分保持相互连接时,应仅限于a)项中所述的内容。
在断开危险场所的电路之前,不应拆卸安全栅的接地连接,便于检测接地电阻,设有双重接地装置可以拆卸单个接地时除外。
仅仅在电气设备或电路部分与危险场所中的电路断开后,才可以对非危险场所中的关联设备或本安电路部分进行其他掩护事情。
2.7 可燃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掩护哀求
对付须要打开设备进行掩护的电气设备应处于无尘场所。否则,应采纳适当方法以防粉尘进入外壳。
在拆除密封件、接合面部件时,如果不进行改换则不得破坏。
重新组装时,应供应并遵守制造厂的密封建议。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应按操持表检讨和掩护。检讨和掩护周期将取决于环境条件、利用的设备数量和制造厂的建议。
2.8 接地和等电位连接
该当把稳担保在危险场所中接地和等电位连接处于良好状态。
2.9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失落效
2.9.1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掩护时创造防爆电气设备因外力损伤、大气锈蚀、化学堕落、机器磨损、自然老化等缘故原由导致防爆性能低落或失落效时,应予检修,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按照 GB 3836.13-1997进行。经由检修不能恢复原有等级的防爆性能可根据实际技能性能,按以下原则处理:
a) 降落防爆等级利用;
b) 降为非防爆电气设备利用。
2.9.2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失落效。
掩护时创造防爆电气设备构造、参数发生变革,与原防爆型式及设计不符且不能修复的,即剖断失落效并迅速予以停用改换,例:
a) 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严重变形,不能修复的;
b) 隔爆面严重损伤,不能修复的;
c) 隔爆间隙超出国家标准,不能修复的;
d) 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开裂不符合原防爆型式的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