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终税调度方案紧张内容
(一)调度入口关税税率。
1.最惠国税率。

(1)自2019年1月1日起对706项商品履行入口暂定税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取消14项信息技能产品入口暂定税率,同时缩小1项入口暂定税率适用范围。
(2)对《中华公民共和国加入天下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改动案》附表所列信息技能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19年7月1日起履行第四次降税。
2.关税配额税率。
连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履行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个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关税配额税率连续履行1%的入口暂定税率。连续对配额外入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履行滑准税,并进行适当调度。
3.协定税率。
(1)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除此前已报经***批准的协定税率降税方案连续履行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我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落。根据内地与喷鼻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色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协议》履行之日起,除内地在有关国际协议中作出分外承诺的产品外,对原产于喷鼻香港、澳门的产品全面履行零关税。
(2)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即是协定税率时,按干系协定的规定实行。
4.特惠税率。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规定,对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特惠税率进一步降落。
(二)出口关税税率。
自2019年1月1日起连续对铬铁等108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施出口暂定税率,税率坚持不变,取消94项出口暂定税率。
二、其他解释事变
为做事进出口企业,担保《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度方案》顺利履行,便于进出口货色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有所对照以精确报告,海关总署已体例2019年《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和《中华公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报告目录》,供通关参考(详见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编辑 彭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