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的一辆合伙品牌轿车,提车当天到改装店改造了大灯、加装了360度全景影像。利用约2个月时,车辆涌现无法启动的故障。消费者到经销商处检修时,被奉告是改装引起的发动机电脑破坏,无法享受三包。消费者认为改装时并没有改动车辆主电路,因此,不同意自费维修。
干系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不才列环境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任务:(三)利用解释书中昭示不得改装、调度、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度、拆卸而造成破坏的。

处理见地
消费者可以检讨利用解释书的哀求和车辆改装的情形,如果经检讨确认改装与发动机电脑破坏故障无关,经销商需承担三包任务;如果因改装车辆造成了发动机电脑的破坏,经销商可以哀求消费者自费维修。
内容来源:毛病产品管理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