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CEP知识产权规定梳理与解读
RCEP共二十章,第十一章专章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干系内容,包括14节,83条,2个附件,是RCEP协定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该章内容涵盖了我国《民法典》第123条规定的全部知识产权客体,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相较于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RCEP以专节的办法规定了诸如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数字环境下司法等反响时期发展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趋势的干系内容,亦对诸如互助与磋商、过渡期和技能声援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表示了成员间更加紧密的互助与更大程度的原谅,全面提升了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
图1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章节比拟

以下就RCEP知识产权部分的规定,简要梳理剖析如下:
1. 确立“双向”目标与原则
RCEP树立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的“双向”目标,一方面,提倡通过有效和充分的创造、利用、保护和履行知识产权权利来深化区域间互助,减少对贸易和投资的扭曲和阻碍;另一方面,继承了TRIPS协定的理念,强调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和履行应有助于促进技能创新和技能转让及传播,以利于社会和经济福利的办法推动技能知识的创造者和利用者的共同利益。
同时,RCEP确立了“防止滥用、促进竞争”的双向基本原则。一方面,防止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或采纳不合理地限定贸易和技能转让,并明确缔约方应该意识到拥有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并不一定产生市场的支配地位;另一方面,强调各方应充分认识到促进竞争的须要,开展多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竞争司法互助,加强竞争政策领域的互换互助,共同营造公正竞争的营商环境。
2. 著作权保护“与时俱进”,牌号保护“规范统一”
关于著作权保护,充分表示了“吐故纳新”、“与时俱进”的主要特色:
在作者、演出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专有权中明确了对以有线或无线的办法向"大众年夜众传播作品,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规定了得到广播报酬的权利。将广播组织专有权保护中“故意传播”的“传播”明确阐明为“向"大众年夜众再转播”,打破传统观点,涵盖了当代传播路子和技能手段,扩大了该项权利保护的范围。突出强调了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桥梁纽带浸染的主要性,这与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著作权法》(第八条)保持了同等的理念。对政府利用软件提出哀求,规定中心政府只能以与本章规相同等的办法,利用非侵权打算机软件,同时鼓励地方政府采纳类似方法。规定了著作权保护的限定和例外,为包括但不限于教诲、研究、批评、评论、新闻宣布和为盲人、视障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得到已出版作品供应便利等合法目的在其著作权和干系权利制度中供应适当的平衡。
关于牌号保护,RCEP统一了牌号的观点,明确将证明牌号、集体牌号纳入牌号保护的范围,统一了牌号的分类;对付牌号的注册、申请、权利付与以及反恶意申请注册制度培植提出了规范性哀求。
3. 专利保护以“增效提速”为目标
专利保护部分,突出了“增效提速”的目标宗旨:
明确规定可得到专利的发明需知足以下三项哀求:新颖性、包含创造性步骤(即非显而易见性)且同时能够用于家当运用(即实用性)。明确了可付与专利的客体不仅包括产品,亦包括方法。明确专利审查、注册程序事变应提高专利制度的质量和效率,简化和精简主管机关的程序,提倡和鼓励文件供应和制度流程电子化,以达到全面提速的终极效果。引入国际专利分类制度,提倡缔约方应致力于利用与《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及其改动同等的专利分类制度。
4. “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RCEP以单节进行规定,明确各缔约方应制订适当方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应为遗传资源供应来源和起源表露的便利;突出强调了对付该类专利质量审查的较强专业化哀求。
5. 有效抵制不正当竞争
RCEP哀求缔约方依照《巴黎公约》有效戒备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对付域名管理和未表露信息保护作了突出规定。
域名管理方面,应依据各自国家顶级域名(ccTLD)管理制度,基于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批准的《统一域名争议办理政策》中确立的原则或仿照该原则建立适当的争端办理程序;当有人以营利为目的恶意注册或持有一与牌号相同或足以导致稠浊的近似域名的情形下,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撤销、注销、转让、危害赔偿或禁令等的适当救援。
未表露信息保护方面,强调了TRIPS协定中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自然人和法人应防止其合法掌握的秘密信息或因属于秘密而具有商业代价的信息,在未经其赞许的情形下以违反老实商业行为的办法向他人表露或被他人取得或利用”。
6. 知识产权权利的履行
知识产权权利的履行部分包括一样平常责任、民事救援、边疆方法、刑事救援和数字环境下的司法五个小节。
一样平常责任。缔约方应该确保其法律法规中包括本节规定的司法程序,以便对任何陵犯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为采纳有效行动;程序的履行应避免对合法贸易形成障碍并为防止程序滥用供应保障;在履行时,应考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严重性与可适用的救援方法及惩罚方法之间比例适当,并应考虑第三方利益。
民事救援。强调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得到有关实行权力的民事法律程序应该公正且合理;被告有权得到及时且详尽的书面关照;许可独立法律顾问作为代表,以避免逼迫本人出庭的繁重包袱;应加强对付机密信息的确认和保护;许可替代性争端办理程序的利用。对付危害赔偿,以达成合理合法的侵权丢失填补为主,未见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边疆方法。缔约方应该设立或坚持有关入口装运的程序,依权利人申请中止放行涉嫌盗版货色或假冒牌号货色;可以设立或坚持关于入口或出口装运的程序,使得主管机关能够依权益中止放行涉嫌盗版货色或假冒牌号货色;主管机关应该在合理期限内作出侵权认定,并在不危害权利人持有可采纳的其他诉讼权利和不危害被告向法律机关要求审查的权利的情形下,有权履行销毁。
刑事救援。规定对具有商业规模的故意的著作权或干系权利盗版或牌号侵权的情形应适用刑事程序和刑罚;以商业规模故意入口盗版货色或假冒牌号货色。分销或者发卖该类货色均应适用刑事惩罚;未经授权以商业规模从电影院放映中复制(copy)电影作品,可等同阐明为复制(reproduce)电影作品,从而在市场上对该作品的权利持有人造成重大危害的问题,应适用刑事程序和惩罚。
数字环境下的司法。规定民事救援和刑事救援程序应同时适用于数字环境中陵犯著作权或干系权利以及牌号的行为,兼顾了网络新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7. 过渡期和技能声援
考虑到各缔约方各自不同的发展阶段,规定了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的过渡期和特定缔约方过渡期。十五国中,柬埔寨、老挝公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泰国、越南适用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过渡期,我国基于现有知识产权体系,并未适用过渡期的规定。
为促进区域间互助和一体化,柬埔寨、老挝公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越南可依据技能声援要求清单,在共同赞许且资源可及性原则之上,要求供应必要技能声援。
综上,RCEP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部分的规定,充分表示了兼容并蓄、高质优效、统一原则与灵巧适用相结合的特性,既席卷了传统知识产权的紧张议题,也表示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前沿趋势,为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供应了平衡。
二、RCEP规则下中国企业的寻衅与应对
1. RCEP带来的机遇与寻衅
2020年11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国际入口展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秉持开放、互助、联络、共赢的信念,武断不移全面扩大开放,将更有效率地实现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让中国市场成为天下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并就此提出了培植开放新高地、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双边、多边、区域互助四点建议。
2020年11月15日,历时8年会谈,经由多轮磋商,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天下上人口数量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成员构造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终于建成,拓展了区域市场,冲破了亚洲内部各国市场的隔离。RCEP的签订,带给中国企业的既是机遇,也是寻衅。
首先,区域性互助的加强将显著降落跨境交易的本钱,无论是企业开展实体跨境业务,亦或是云端电子商务业务的拓展都可从中攫利。但随着跨境交易的逐步开展、跨境交易模式的日渐开拓,跨境交易规模和体量的可预见性增加,企业不可避免地将面临不同地域监管差异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劳动用工、财务税收、数据合规、个人信息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等合规风险和跨境监管应对风险。
其次,市场准入和干系贸易规则的更新,将为我国在新期间构建开放型经济新系统编制,加快形成以海内大循环为主体、海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供应巨大助力,促进我国海内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与此同时,循环市场的开放和加速也将进一步拓展海内市场的开拓程度,引发本地竞争的加剧。由于我国当前家当链较长,产品种类层级和领域分布广泛零散,因而新的规则可谓是把“双刃剑”,对我国企业确当地业务既形成互补也构成竞争。
再者,我国正处于家当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RCEP的签订将加速东亚经济的一体化进程,促进成员国在亚太地区的深度领悟。区域贸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需求的进一步开释,将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展开环球布局供应直接便利,为区域内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更多可能。相应的,这也将对付企业区域竞争力与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出更高哀求。
第四,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区域内各国关注的主要方面和寻求互助的重点领域。近三年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起环球超过50%的国际专利申请来自亚洲,大部分用汉语、日语或韩语书写。RCEP的签订将进一步加速环球创新能力的“东移”趋势。可以预见,知识产权领域创新能力保护和国际间互换互助的需求将会大幅度增加。
2. 企业应强化核心竞争力保护与合规管理能力培植
RCEP规则框架之下,面对开放的国际市场和多维的激烈竞争,企业应强化核心竞争力保护,开展合规管理能力培植,重视风险预警和应对,高质量地把握机遇,应对寻衅。
加强对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在内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造就和保护,是企业提升内在风险管理能力的必要步骤。如前所述,RCEP下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升级,但其在各缔约国的履行仍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阶段性支配。现阶段,企业一方面应尽可能地理解剖析区域规则中的各项合规哀求,并经由谨严评估将其吸纳为能够落地于企业实践的详细规则,以符合区域内市场准入的相应标准;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规则升级,武装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保护机制,为其在RCEP区域内最大限度地扩展运用和创新路径保驾护航。
打造符合国际标准的有效合规管理体系,是企业防御外部风险的有效手段。随着环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不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上升至企业、区域乃至环球家当链、供应链和代价链的竞争。区域外,包括天下银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内的国际组织从2018年底开始,纷纭启动了关于合规管理和组织机构管理监管政策和标准指南的修订与更新事情;区域内,RCEP下贸易壁垒的降落、互惠政策的放宽、产品技能流利的加速,在使得企业“走出去”更随意马虎,“引进来”更便利的同时,也充分警示和强调了企业增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掌握的主要性。因而,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看重涉外业务的风险评估与合规管理能力培植。立足开放平台,企业应该充分意识到有效的合规管理绝不是一项伶仃的存在,提升涉外业务的合规性,应遵照“本国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经营风险为目标导向,以高频高危为主要指标,打造与既有业务体系相辅相成的合规管理体系,因时制宜地提升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作者简介
钱悦,现就职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央,紧张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政策研究,企业合规管理、组织公司管理研究和咨询,国际商法及跨境交易规则研究等。
联系办法:qianyue@caict.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