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改动)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培植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培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分类管理。 培植单位应该按照下列规定组织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该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该体例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剖析或者专项评价;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须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环评的内容包括哪些?
培植项目概况;
培植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培植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剖析、预测和评估;
培植项目环境保护方法及其技能、经济论证;
培植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剖析;
对培植项目履行环境监测的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什么情形下应该重新报批环评?
《培植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培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培植项目的性子、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毁坏的方法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参照环办[2015]52号文),培植单位应该重新报批培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保护举动步伐培植项目须要配套培植环境保护举动步伐,依据项目的环评文件及环保局的批复而定。
《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第四十一条 培植项目中防治污染的举动步伐,应该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利用。防治污染的举动步伐应该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哀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环推荐措步伐验收培植项目试生产期间,需对环推荐措步伐(水、气、声、固废污染防治举动步伐)进行验收。
《培植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第十七条 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培植项目竣工后,培植单位应该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培植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进行验收,体例验收报告。
第十九条 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培植项目,其配套培植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履历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利用;未履历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利用。
排污容许证办理排污容许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许可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据。按照环评批复哀求,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排污容许证。
《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排污容许管理制度。实施排污容许管理的企业奇迹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该按照排污容许证的哀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容许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