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杜某赔偿宁波某电器公司经济丢失及合理开支13000元。
法官说法
01

什么是外不雅观设计?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不雅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运用的新设计。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不雅观设计为准,简要解释可以用于阐明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不雅观设计。
02
什么是许诺发卖?
许诺发卖源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在我国第一次涌现于2000年修正的《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根据干系法律阐明的规定,许诺发卖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设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办法作动身卖商品的意思表示。可以将其简要理解为明确表示乐意***某种产品的行为。
在本案中,杜某在拼多多开设店铺上架墙壁开关产品的干系链接、展示产品的宣扬广告等行为,便是一种许诺发卖行为。
03
如何判断对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构成侵权?
一样平常以“整体不雅观察、综合判断”原则来剖断。
首先,判断被诉侵权产品与外不雅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相同产品或附近种类产品。产品种类的相同或近似应该通过产品用场来判断,在确定外不雅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用场时,可以考虑外不雅观设计的简要解释、国际外不雅观设计分类表、产品功能以及产品发卖、实际利用情形等成分。
其次,以外不雅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样平常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不雅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根据外不雅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产品的设计特色,以外不雅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来进行综合判断。如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不雅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应该认定两者相同;如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本色性差异的,则应认定两者近似。
在本案中,杜某许诺发卖的“某龙开关”与涉案外不雅观设计专利产品同属墙壁开关,产品种类相同。两种产品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并无本色性差异,能够认定杜某许诺发卖的商品与涉案外不雅观设计专利产品高度近似,落入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从而杜某许诺发卖涉案产品的行为侵害了宁波某电器公司的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权。
04
外不雅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应该承担何种法律任务?
一是停滞侵权。侵权行为人应该根据专利管理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或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滞正在履行的专利侵权行为。
二是赔偿丢失。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丢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到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丢失或者侵权人得到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容许利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三是肃清影响。如果侵权行为人履行的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的商誉造成了危害,还应采纳适当办法承担肃清影响的法律任务,如刊登声明、赔罪道歉等。
在本案中,由于宁波某电器公司没有供应其因侵权所受丢失的充分证据,也没有供应杜某因侵权而获利的证据,亦无证据表明侵权行为对公司的商誉造成危害,法院综合各项成分对杜某应赔偿宁波某电器公司的经济丢失及合理开支进行了认定。
法条链接
《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第四款,外不雅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运用的新设计。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外不雅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不雅观设计为准,简要解释可以用于阐明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不雅观设计。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丢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到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丢失或者侵权人得到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容许利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赔偿数额还应该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陵犯专利权轇轕案件运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
第九条,公民法院应该根据外不雅观设计产品的用场,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附近。确定产品的用场,可以参考外不雅观设计的简要解释、国际外不雅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发卖、实际利用的情形等成分。
第十条,公民法院应该以外不雅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样平常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不雅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第十一条第一款,公民法院认定外不雅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该根据授权外不雅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色,以外不雅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对付紧张由技能功能决定的设计特色以及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材料、内部构造等特色,应该不予考虑。
END
来源:肖苏
编审:***媒体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