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干系电商企业: 结合近期投诉举报及舆情反响情形,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作如下合规警示:
一、企业要严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关。不得发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哀求的商品,不得发卖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商品等。特殊要把稳,经营者发卖的食品应该符合食品干系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应该严格按照本市有关防疫哀求对发卖的商品进行消杀、检测、存储、运输,并应采纳方法保障物流运送期间商品(特殊是生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二、企业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应该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表露商品信息,不得对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发卖状况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涉及临期商品发卖的,应明确奉告消费者。应该明码标价,准确清晰标示商品的品名、数量、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得缺斤少两、哄抬价格、奇货可居。

三、企业要依法开展拉新、匆匆销活动。不得借拉新匆匆销活动违法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疫情期间,经营者不得履行不适当的拉新活动或差异对待行为,不得对独立商品(非团购商品)不合理地限定最低购买数量以进行逼迫搭售。
四、企业要加强仓储、物流管理,确保依法按约履行配送货责任。不得任意取消订单、随意改换商品。确因临时短缺、物流供应困难等缘故原由造成不能按时交付、改换商品、取消订单的,应该在发货前及时奉告消费者干系情形,并供应退单、退款、补差价等选择,不得对消费者选择施加不合理限定或条件,不得收取不合理用度 。
五、企业要规范套餐、盲盒类商品发卖。通过套餐、盲盒形式发卖商品的,应该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明确奉告消费者套餐商品的品种(品名)、数量、规格(重量、体积)等信息,盲盒商品难以确定详细品种的,应该奉告个中可能包含的品种。应该合理设置套餐、盲盒商品的价格,确保套餐、盲盒商品的发卖价格(除包装、配送等非商品用度)不高于干系商品在同一渠道公开发卖的价格总和。应该合理配置盲盒内的商品类型和数量以便知足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基本生活需求,不得趁机利用盲盒发卖形式打消库存积压商品。为避免引发消费轇轕和争议,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谨慎通过盲盒形式发卖商品。
六、企业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要依法落实平台主体任务,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查监控,及时优化系统及规则,加强合规宣扬,严防平台内经营者履行虚假宣扬、敲诈等行为,武断杜绝平台内经营者发“疫情财”情形涌现,及时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内经营者采纳必要方法。
七、企业要加强对外卖等电商平台配送骑手的管理。加强对平台内骑手的管理、培训和勾引,完善平台规则,规范外卖配送做事。平台要采纳一定方法加强跑腿、代买等做事收费管理,制止骑手恶意加价等不当行为。加强疫情管控期间的骑手出行管理和安全保障。严把骑手注册审核关,严格发放通畅证明,严格按照本市防疫哀求组织骑手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及时供应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并落实根本防疫消杀哀求。 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投诉举报、舆情反响等,及时创造违法线索。综合利用提醒告诫、政策辅导、诚信自律、行政惩罚等手段,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干系违法行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来源: 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