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建立注册制度强化监管规范代购行为
专柜价900元的50毫升小棕瓶精华液,1000元旁边能得手两瓶;原价过万元的奢侈品背包,得手可以省却好几千元;热门色号的口红,专柜常常断货,但代购那里却彷佛永久有库存……
近年来,奶粉、护肤品、奢侈品乃至保健品等都成了可以被代购的商品,这些商品由于价格比专柜便宜、货源种类完好等缘故原由,受到许多消费者的青睐。与此同时,境外代购涉嫌走私、只收钱不发货或者发赝品、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也屡见报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接管《法治日报》采访的专家认为,从事代购业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由于缺少监管和规范,存在诸多乱象,危害消费者合法权柄。对此,必须细化干系法律规定,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代购行为。
跨境代购备受青睐 真假混卖防不胜防
去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的耿耿准备购买某奢侈品牌经典款单肩包。在该品牌官方网站上挑好格局并确认尺码后,她把背包的截图发给了长期互助的代购小李,并讯问代购价格。
“小李见告我得手价是1.2万元,比专柜价格便宜近3000元。由于海内专柜这种经典格局常常缺货,以是我想都没想就在他那里下单了。”耿耿说。
耿耿和小李已经相识数年。2017年的时候,她想要买一个产自日本的小众美妆产品,当时搜索了各大购物网站都没有找到,于是通过好友推举认识了家住江苏省苏州市的专职代购小李,从他手里成功买到了该产品。此后,耿耿就认准了小李,并陆续向其购买过口红、喷鼻香水、背包等各种物品,花费了数万元。
在2019年年底前,小李会频繁前往日本、韩国和我国喷鼻香港地区,亲自背回来一箱箱境外产品。后来因新冠肺炎疫情缘故原由难以出境,小李便和身处境外的“同行”互助,由对方在当地进行采购,然后发回海内,由小李再分别邮寄给相应顾客。
“代购的商品价格便宜、性价比高,如果不是非常急用的东西,我基本会考虑找代购。此外,小李还会帮我出谋划策,见告我什么产品适宜我。”耿耿说。
在采访中理解到,像耿耿一样信赖乃至依赖代购的人不在少数,但也有不少人的消费体验并不理想。在天津市事情的张女士说,她曾经通过朋友添加过一个代购的社交账号,因咨询某款商品的价格后没有下单,对方质问“不买问什么问”,随后直接将她拉黑了。
自从2019年碰着一位真假掺卖的“骗子代购”A妹之后,北京市海淀区的小田对代购这一群体都“绝望”了,“分不清到底谁是真的、谁是假的,现在甘心多花点钱,在专柜买个心安”。
小田见告,A妹是她2019年年初在某个谈天群里认识的,谈天过程中两人相处得比较融洽。A妹常常在“朋友圈”晒日常照片,并发布一些代购信息。基于前期产生的信赖,小田只要看到自己须要的护肤品、美妆产品便会下单。
约半年后,小田创造事情有点不对劲了:A妹的“朋友圈”之前每天都要更新三四条,但那段韶光溘然不怎么更新了,乃至还设置了“仅三天可见”;她买的一款粉底液,得手后创造色号不对,而且瓶身上还有明显利用过的痕迹。
直到同群好友在群组里称,其通过A妹购买的一款气垫粉底有明显瑕疵,专柜比对之后确定是赝品,“她是真假混卖,千万别相信她”。
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在群里反响,自己也从A妹那里买到过赝品,乃至还有不少人已经给她打了钱,而她却失落联了。为此,有人重新拉了一个群聊,统计大家被骗的金额,以便后续维权。
一时之间,小田对此难以接管,把之前代购的东西全部闲置。“想起这件事就头疼,从此往后,我再也不相信代购了。”小田说。
以代购名义卖赝品 消费者权柄难保障
采访中,一位在北京市朝阳区事情的兼职代购秦朗(化名)见告,他们圈内也时时会曝出有卖赝品的代购。
“时时时会听到某个大代购携款‘跑路’了,还有不少人爆料自己的上家给顾客代发过赝品。”秦朗说,一些名义上的代购,他们不直接节制货源,只在“朋友圈”或者群内发广告,顾客下单后由上家卖力发货和售后。这部分代购无法对货源及品质进行把控,如果上家发赝品,无疑将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柄。
实际上,以代购名义发售赝品或者真假掺卖的征象时有发生。
2018年,苏州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扮装品案,查获假冒名牌扮装品15万件,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一瓶5mL假名牌喷鼻香水进价在6元旁边,经由组合包装后卖给下家为50元,下家再以代购的名义卖给普通消费者,最高可以卖到200元。
对付通过代购买到赝品的情形,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如果是消费者委托专门从事代购业务的个人或企业代购到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可以根据委托协议哀求代购人或代购企业承担相应任务。如果代购人或代购企业存在明显差错的,消费者可以哀求代购人或代购企业承担赔偿任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等办法依法掩护自己的合法权柄。
在河北大学国家管理法治化研究中央研究员吴迪看来,代购大多以网络为交易信息沟通的媒介,消费者把货款支付给代购商后,由于没有信用机制对代购者进行约束,随意马虎产生代购者收钱并不履行代购条约的情形,给消费者带来经济丢失。
吴迪说,纵然双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交易,也会产生资金被挪用或未经授权资金被划拨的风险。
代购货源渠道多元 跨境或涉税务问题
今年27岁的秦朗在上学时就开始断断续续试水代购业务,起初多是依赖在国外的朋友帮忙购买,而他在海内卖力客源和发货。
研究生毕业之后,由于找到的事情还算清闲,加之积累了一些美容顾问资源,他开始向海内专柜代购转型,月发卖额超过30万元。
据秦朗先容,作为一名代购,他的货源来自多个渠道:一部分从品牌线下专柜以阛阓活动价进行采购;一部分通过品牌的海内代理商进行采购,同时他自己也是几个品牌的授权经销商;只有极小部分依然通过朋友在国外采购;此外,他有时还会通过海内免税店购买一些优惠商品。
秦朗说,目前,出于疫情防控缘故原由,境外物品通关韶光比之前长很多,加之海关抽检、个人免税额度限定、离岛免税政策趋严等变革,他现在的货源紧张是从专柜和品牌代理商处采购。
他直言,在海关税务问题上,一些代购无疑是处在“灰色地带”的。“无论是从国外免税店采购之后,运到我国喷鼻香港再清关至内地进行发卖的大代购或者刷货团队,还是‘人肉’背货或者直接走国际物流利关的小代购,都有走私的嫌疑。”
值得把稳的是,近年来,代购和税务问题、走私问题挂钩的并不在少数。2021年10月,上海市第三中级公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走私扮装品案件,被告人王某、徐某某偷逃扮装品等货色、物品应缴税额共计42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徐某某经与他人通谋,采取在机场免税店采购、不向海关报告偷运出海关监管区或选走无报告通道等办法走私涉案扮装品等货色、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殊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色、物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惩罚金150万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惩罚金100万元。
吴迪见告,比较传统的代购,如委托出国的朋友代为购买奶粉等,之后再带入境内,通过海关的时候,依照规定须要对携带物品进行报告。根据2010年海关总署发布的54号公告,个人携带自用物品免征税的额度降落为5000元。
吴迪称,如果在这种情形下对超出额度标准的部分没有进行报告,就很可能会触犯走私普通货色等罪名。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在携带应报告关税的货色进入境内的时候,偷逃应缴税额情节严重的行为会被惩罚。其余根据《最高公民法院、最高公民审查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阐明》第十六条规定,走私普通货色、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之规定,作为职业的代购卖家,要达到10万元的逃税额是轻而易举的,以是非常随意马虎中招,触犯该罪。
监管力度有待强化 法律规范仍须完善
售卖赝品、涉嫌走私……日渐弘大的代购群体背后为何存在如此多的问题?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应该依法履行纳税责任。
陈音江认为,目前代购的问题紧张表示在跨境代购方面:部分代购职员抱着打法律“擦边球”的侥幸生理,通过伪报、瞒报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润;由于进出境职员日趋频繁,稽查范围、数量都很大,以是稽查难度也很大;不用除个别代购主体为了谋取更多经济利益,故意代购或发售假冒伪劣产品。
中国公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接管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外洋代购赝品多,实际上有些代购根本没出过国,是在海内发售赝品。从事职业代购的个人也应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属于电商经营者。根据电商法规定,对零散小额交易进行了豁免,但是究竟什么算零散小额,目前还没有细则,希望出台法规予以明确。
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代购行为,吴迪认为,未来我国仍需加强对其监督管理,如出台专门法律强化电商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干系责任,完善外洋代购中的信息表露、外洋代购产品任务法律制度以及消费者的权利救援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代购行为,陈音江建议,完善干系法律法规,为代购经营者划定经营红线,为监管部门供应司法依据,为新型业态康健发展供应保障;加大监管力度,对付一些违法违规的代购行为,要依据现有法律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消费者要理性看待代购业务,选择正规代购渠道,负责签订代购条约,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碰着问题依法维权。
吴迪认为,对付从事代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首先要制订准入标准,建立代购的注册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完善干系税收体系,同时也将代购行为纳入国家监管范畴中。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网络根本举动步伐培植,“以网制网、以网管网”,从而实现对网络代购的有效监管。其次,市场监管部门该当联合第三方网络平台,对代购中的产品质量、广告宣扬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联合建立跨境代购商诚信档案,根据跨境代购商的各种行为信息源进行信用评级,并向社会透明公开,推进社会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