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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带定型染色工场现场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经查,该工场经营者系峡山街道沟头村落人薛某发(男,37岁),其在未取得干系经营手续及干系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形下,雇用吕某宣、陈某乐、罗某幸等3人从事织带定型染色项目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干系污染管理举动步伐处理直接向外排放,致污染环境的违法事实。环保监测事情职员依法对工场内的水样进行取样监测。经监测,该工场废水中的CODcr值为9015(标准限值为80)。该工场经营者薛某发等4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4人均对其违法行为招供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立“20190425”薛某发等人违反环境保护法案开展侦查,并依法对薛某发等4人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