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冬奥会风起云涌地进行,
吉祥物“冰墩墩”也火爆全网,
成为妥妥的冬奥“顶流”!

随着“冰墩墩”的火爆,也滋长了一些问题:
黄牛高价倒卖“冰墩墩”,从中造孽牟利的行为;
有人买不着,低廉甜头“冰墩墩”,
乃至朋友圈售卖开辟发财致富新路子;
有人在网络上制作、传播
“冰墩墩”“雪容融”表情包以及干系周边产品;
乃至还有人假冒冬奥会周边进行诱骗……
各类征象既实锤了“冰墩墩”的顶流地位,
同时也反响了市场的一些乱象。
那冰墩墩这么可爱,
抢不到,可以自己生产吗?
制作干系表情包,算不算侵权呢?
“冰墩墩”“雪容融”遭抢注?别担心
据中国牌号网显示,“冰墩墩”“雪容融”牌号申请量分别达177条、91条,除官方申请的牌号已完成注册外,别的大部分处于“无效”或“被驳回”状态。
据中国牌号网显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已于2019年9月申请注册45个国际分类的“冰墩墩”和“雪容融”牌号,并于2020年12月注册成功。
“冰墩墩”“雪容融”英文名为“BING DWEN DWEN”“SHUEY RHON RHON”,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也于2019年9月16日申请注册。
不止如此,“冰墩墩”“雪容融”的三维标志也于2019年9月16日申请注册。
除了牌号外,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还申请了专利对“冰墩墩”“雪容融”进行保护。2019年9月16日,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申请了“冰墩墩”“雪容融”的标牌外不雅观设计,并于2020年6月19日得到授权。
“一墩难求”,网友大显技艺
牌号保护好了,却不能改变“一墩难求”的局势,各路网友大显神通,低廉甜头“冰墩墩”。
花馍“冰墩墩”“雪容融”、橡皮泥“冰墩墩”、剪纸“冰墩墩”“雪容融”……
不仅如此,海拔5000米的雪域高原的战士们,亲手制作冰墩墩助力北京冬奥会,祝愿奥运健儿取得佳绩!
动手能力太差不会做?不急,微博漫画博主手把手教网友学画“冰墩墩”。
低廉甜头“墩墩”莫外传,个人利用不侵权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民间低廉甜头的“冰墩墩”“雪容融”到底会不会侵权呢?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消保委官方"大众号分别发布内容,详细回应了网友较为关注的几类问题。新华日报·交汇点梳理如下: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容许对该作品的利用,包括开拓、传播和发卖表现该作品的干系衍生品的行为。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利用的限定。如果利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利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利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宣布***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利用办法,常日并不会危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柄,不构成侵权。
1、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雪容融”干系表情包,算不算侵权?
答:“冰墩墩”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和《牌号法》等法律的保护。当然,我们可以依据《著作权法》对其合理利用,如广播电台、报纸期刊因宣扬宣布对其进行形象的再利用;只是为了个人欣赏,将“冰墩墩”的图案印制在杯具等个人物品供自己利用等,这些利用办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并不构成侵权。
须要把稳的是,著作权的侵权剖断并不以利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殊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环境下。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纵然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容许,也属于侵权行为哦。
2、“冰墩墩”“雪容融”干系周边产品作为冬奥特许商品,在版权保护方面有哪些分外性?
答:冬奥特许产品指的是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发卖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干系的商品。“冰墩墩”“雪容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干系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果“奥林匹克干系资产”。
北京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承办者,不仅要依据著作权法、牌号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还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与国际奥组委签订的《奥运会主理城市条约》对冬奥特许商品进行保护。
3、面对“一墩难求”的情形,一些商家动起了歪心思,盗版的“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也在一些电商平台上露面。那么,生产、发卖“冰墩墩”盗版周边触犯了哪些法律?
答:根据北京冬奥组委2019年0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央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牌号局提出牌号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
因此,生产、发卖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容许复制利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分外标志管理条例》《中华公民共和国牌号法》《中华公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发卖还将触犯《中华公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公正交易权。而“一墩难求”的征象助长了黄牛高价倒卖的风气,这样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各位“墩迷”们千万要理性消费,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省消保委建议广大消费者,购买奥运吉祥物要保持理性,认准冬奥特许经营商店。如果有厂家没有经由容许就擅自进行生产和发卖,陵犯了冰墩墩权利人的著作权,涉及法律风险,消费者应保持当心和把稳。且供不应求的情形只是暂时的,北京冬奥组委已经理解到群众的激情亲切,随着春节后工厂复工,加大供应,“人手一墩”指日可待。
新华日报·交汇点 洪叶 许海燕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部出品
编辑: 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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