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王师长西席花6500元在某数码经营部购买了一部新手机,回家后在该品牌官方网站平台查询保修日期时,却创造手机保修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该品牌全新手机从激活当天起保修1年,从王师长西席购买当日起算,保修期该当到2020年11月8日才对。王师长西席致电该品牌手机客服咨询,客服见告他,该手机在2019年8月15日前后已被激活。
商家以旧充新!
2019年11月14日,王师长西席向12315投诉,并与店家多次交涉,商家声称官网上的售后保修日期不对,拒不认错。王师长西席遂以店家涉嫌敲诈为由提起诉讼,哀求3倍赔偿。
一审法院认定,商家没有证据证明已如实奉告王师长西席购买手机的真实情形,违反奉告责任、误导了王师长西席的购买意愿,存在“浮夸或遮盖所供应的商品或者做事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短长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敲诈行为,依此讯断经营者退货退款并支付3倍价款的赔款。该经营部不服上诉。近日,武汉中院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武汉中院民二庭法官王丹红建议,市民应到正规品牌店、授权店购买电子产品,同商家一起登录官网查询、核对保修日期,以防商家以旧充新。同时,经销商必须恪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严格审查商品来源,不以旧充新或以次充好,否则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通讯员张馨文 长江日报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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