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职员现场查获涉案“耐克”品牌球鞋
为了欺骗消费者,涉事商家可谓使尽了浑身解数。先是在网络平台购进真假国际品牌鞋类作为“基材”;然后加以刺绣、钉珠、改色、扎染等数道工序;再然后在直播间以所谓的“独家设计”个性化定制为发卖噱头,吸引追求“限量”、“孤品”的消费者纷纭下单,以此牟取暴利。
现场查获涉案“耐克”品牌球鞋 左图为原版鞋,右图经由刺绣等“定制”加工

由于是“私人定制”,每双鞋零售均价在千元以上,但本钱最多不过数百元,乃至有的样品本身便是假冒伪劣产品,本钱仅几十元一双。
涉案现场主播现场正在直播带货
无论商家所购买“基材”鞋是否为真品,经由加工改造等所谓“私人定制”后再发卖,均属于《中华公民共和国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发卖陵犯注册牌号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所指的陵犯注册牌号专用权行为。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牌号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滞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紧张用于制造侵权商品、假造注册牌号标识的工具……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敷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惩罚。
来源: 广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