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苹果又遭遇一起集体诉讼,指控该公司误导客户相信,他们在为 iTunes 内容付费时是在购买商品,但实际只是得到内容授权。
这起集体诉讼于本周一在美国纽约西区地方法院提起。起因是用户创造苹果可以在不事先关照的情形下,从用户帐户中删除任何数字内容。只管这起诉讼的目标只是 iTunes 商店,但在苹果当前的操作系统中,供应付费内容的还包括 Apple TV 和 Apple Music 等运用。
诉讼指出,在苹果做事中***的数字内容首先被授权给苹果,并在用户付费时被进一步授权给用户。因此诉讼认为,这实际上并不构成数字产品的“发卖”,而 iTunes 页面上写着“购买”的字样是在误导消费者。

起诉书指出:“有逻辑的消费者会认为,被告方在 iTunes 商店和运用中利用‘购买’一词的办法,与环球数亿讲英语的人利用和理解这个词的办法相同。而事实是,被告方并不拥有其声称可以***的所有数字内容。”
起诉书还表示,像百货零售商就不可能进入顾客家中,拿回用户已经购买的实体媒体商品。因此,苹果或其他科技公司也不应当有权利删除用户已购买的数字内容。
目前,苹果在发卖内容的数字授权时,价格与商店内的实体媒体内容零售价相仿,乃至更高。对此,诉讼也提出了异议。
诉讼称:“有些消费者可能很幸运,永久不会失落去付费媒体的利用权,但另一些消费者可能某天会创造,他们的数字内容已经彻底消逝。无论如何,所有消费者都为这些数字内容支付了过高的价格。只管已经付出了常日为‘购买’商品而支付的对价金额,但他们实际并不‘拥有’这些数字内容。”
这已经不是苹果首次遭遇这类诉讼。早在今年 4 月,在加州一家法院提起的另一起集体诉讼也指控,苹果展示的“购买”选项具有误导性。亚马逊也面临类似诉讼。
苹果以往也曾被责怪,删除用户“拥有”的内容。但此前的情形要么是技能问题,要么是内容授权问题,常日很快能得到办理。
此外,苹果还许可将除 4K 电影以外的媒体内容***到 Mac 或 iPhone 本地。在这种情形下,纵然内容授权过期,***的内容仍旧可以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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