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规哀求制造商、入口商和分销商确保所发卖的产品符合现有的标签和可追溯性哀求。这包括指定一个卖力这些产品的欧盟任务人(欧代),并在产品上贴上标签,注明卖力人、制造商(如适用)的联系信息,以及标注产品的类型、批号或序列号。
其次,在适用的情形下,法规哀求利用发卖国家的措辞在产品上标注安全信息和警告,并在在线列表中显示每个产品的卖力人信息、制造商名称和联系办法。此外,法规还规定展示产品的图片,并供应在线列表中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以及以发卖国家/地区的措辞显示在线列表中的警告和安全信息。
此外,法规还加强了对市场监督和消费者保护。如果在线市场创造其平台上有危险产品,必须与市场监督机构互助,并建立一个卖力产品安全的单一联结点。市场监督机构有权命令在线市场平台删除危险产品,或禁止访问。如果产品被证明是不屈安的,经济运营商必须立即采纳纠正方法,并关照市场监督机构和消费者。

末了,法规还规定了对某些产品的特定测试和认证哀求,以确保产品符合欧盟标准。
请把稳,这些只是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规的部分内容,完全的法规内容更为详细和全面。同时,该法规会不定期更新,以适应市场和技能的发展。因此,对付涉及欧盟市场的制造商、入口商和分销商来说,及时理解和遵守最新的法规哀求至关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