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澎湃***(www.thepaper.cn)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获悉,该局日前对温州新城鸿悦房地产开拓有限公司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培植方在桩基工程中偷工减料行为进行惩罚,新城鸿悦公司被罚28.11万元,培植方被罚112.45万元。
《培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培植单位不得将培植工程肢解发包。温州市住建局行政惩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5月25日,当事人新城鸿悦公司将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起步区B-09街坊东区B-09H地块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桩基工程直接发包给常州永固根本工程有限公司,并与其签订施工条约,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违法行为属实。
惩罚决定书称,鉴于当事人分包的是桩基工程,且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该桩基工程存在偷工减料,未按照工程图纸施工,属于情节严重,故对新城鸿悦公司作出了处条约价款1%,即公民币28.11万余元的罚款;该公司项目总经理和本钱合约部经理均被处以2.81万余元的罚款。上述地段的桩基工程施工总存在偷工减料的违法行为,培植方常州永固公司被处条约价款的4%,即公民币112.44万余元的罚款,该公司的工程项目经理和工程业务主管职员分别被罚款11.24万余元。

2021年10月,温州市住建局曾发布《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桩基工程检说情形的关照》,称对4个施工现场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进行备案查处。个中就包括温州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起步区B-09街坊东区B-09H地块(一标段),培植单位为新城鸿悦公司。
任务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金洁
校正:施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