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但专利权保护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期待仍有差距,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本钱高、赔偿低等问题,跨区域侵权、网络侵权征象增多,滥用专利权征象时有发生。
草案提出,加大对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丢失、侵权人得到的利益或者专利容许利用费倍数打算的数额1-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难以打算赔偿数额的情形下,将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的赔偿额从现行专利法规定的1万元到100万元,提高为10万元到500万元。
为完善举证任务,草案规定,公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干系的账簿、资料紧张由侵权人节制的情形下,可以责令侵权人供应,侵权人不供应或供应虚假账簿、资料的,可参考权利人的主见和供应的证据剖断赔偿数额。

在充分发挥法律保护主导浸染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完善专利行政司法,提升专利保护效果和效率。草案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轇轕;管理专利事情的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陵犯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合并处理;对跨区域陵犯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要求上级公民政府管理专利事情的部门处理。
草案还明确了网络做事供应者对网络侵权的连带任务,明确了老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编辑 康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