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将该情形奉告售后客服,并在该电商平台上多次申请哀求退货,均被店铺驳回,还哀求将冷藏柜退回工厂检测,若检测有问题,才给予退货并承担运费。赵某多次与店铺沟通无果后,向洛江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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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情形
洛江法院受理该案件后,通过电话与被告经营者瞿某取得了联系,瞿某称冷藏柜系大件商品,运费较高,应先由赵某对案涉产品进行鉴定,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才赞许退货退款并承担运费,否则应由赵某承担运费。
考虑到被告在外地,间隔迢遥,为了便于诉讼,承办法官与双方共同建立了微信群,通过电话、微信进行释法析理。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度,双方终极达成一存问见,被告立即将货款1263元退还给原告,原告向该院撤回起诉,本案予以了却,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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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网络购物涌现质量问题时,很多消费者由于涉案标的小,或对此类轇轕案件的统领法院不清楚,认为需到卖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本钱太高而放弃。
在这里提醒大家,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办法订立的买卖条约,如双方未对条约履行地进行约定的,买受人可在其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起诉。此外,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经营者的质量包管责任及瑕疵举证任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一些家电产品时,如在六个月内创造存在问题,仍应由经营者承担举证任务。
末了,希望大家在网购时擦亮眼睛,负责核实商品质量信息,并与商家充分沟通,当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柄。
来源:洛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