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自然人代开数电票后创造开票有误或做事中止的,发卖方、购买方均可申请代开红字***。
下面,就让申税小微带您梳理一下红字确认启动的规则和代开红字***的详细步骤吧,快来看看!
一、红字确认启动规则

01 发卖方单方启动
红字***开具缘故原由选择“开票有误”“做事中止”且对应蓝字***的“增值税用场状态”为未勾选、“消费税用场标签”为“未勾选”、“入账状态”为“未入账”或“已入账撤销”的,只可由发卖方单方启动红字***开具流程。
无需购买方确认,且只许可全额冲红。
02 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
除上述发卖方单方启动开具红字***的环境外,应由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红字***开具流程。红字***开具流程可由购买方发起,也可以由发卖方发起。任意一方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由对方确认后开具红字***。
把稳:对方在发起红字***开具流程后的72小时内未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仍需开具红字***的,应重新发起流程。
其余,当蓝字***被认定为非常***时以及对应蓝字***增值税用场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的不许可启动红字***信息!
03 无法启动情形
红字确认信息发起方选择须冲要红的蓝字***,电票平台校验该蓝票的状态,当状态为“作废”、“锁定”或“非常凭据”时,不许可发起冲红。
二、代开红字***操作步骤
01 进入红字***代开功能
利用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点击【自然人业务】。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利用】-【数电票-【代开增值税红字***】-【申请代开】,进入【红字***代开业务】界面。
02 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
点击【红字***确认信息申请】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
【红字***确认信息申请】界面可查询到自然人开具和接管的数电票信息。
●点击【预览票据】可以查看数电票全票面要素信息。
在页面上选择冲红缘故原由。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把稳:提交成功后原蓝字***被锁定,不许可再进行入账或推送。
无需对方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直接提交税务职员进行审核。
03 查收红字***信息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代开红字***开具成功,发卖方和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做事平台【红字***代开业务】页面中的【红字***记录】查询已经开出的红字***。
把稳:红字申请是由原蓝字***的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