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但如果对商品不满意
消费者能否“七日无情由退货”呢?

近日
上海市金山区公民法院审结一起
二手商品退货轇轕
终极法院如何讯断
一起来看
据理解,吴师长西席、刘师长西席均系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注册用户。吴师长西席在该平台购买了刘师长西席***的宠物用品,后创造该宠物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故在线申请退货退款。平台支持了吴师长西席的诉求,吴师长西席收到退款。但是,刘师长西席认为其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卖的物品不应适用网络购物“七日无情由退货”制度,故诉至法院,哀求吴师长西席返还其货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目前存在大量在平台注册专门从事二手交易或新品交易的用户。原告刘师长西席向法院提交了案涉产品的进货***及入口货色报关单等证据,经法院审理查明,刘师长西席系在向案外人批量购买产品后,再加价***,刘师长西席***案涉产品的行为具有营利性子。结合原告刘师长西席在该二手交易平台短期内多次***宠物商品,综合***商品的性子、来源、数量、价格等情形,法院认定原告刘师长西席的***行为已超出一样平常二手平台用户转让、处置闲置物品的合理范围,故法院认定原告刘师长西席系借助网络平台发卖商品的经营者,其发卖行为应适用“七日无情由退货”制度,终极法院讯断驳回刘师长西席的诉讼要求。
刘师长西席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坚持原判
消费者在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上,对付二手商品的新旧成色、瑕疵程度、磨损状态只能依赖卖家的描述,极有可能导致买家对付购买到的商品不满意,哀求退货的情形涌现。此种环境下,法院应在全面认定事实根本上,厘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责任,进而作出裁判。
金山区公民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未拘泥于二手交易平台的性子,而是从出卖人所售商品的性子、来源、数量、价格、频率以及是否有其他发卖渠道、收入来源等情形综合认定出卖人符合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的实质特色,进而适用了网络购物“七日无情由退货”制度。
/刘浩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