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举头,便是“购物人名称”。英译:invoice title。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种类分为:商业发票:举头是买方,即收货人 ;海运提单:举头便是to order of ....一样平常是收货人,即买方,也有空缺举头的,还有来人举头的(to bearer) ;汇票:三种: 限定性举头,指示性举头,持票人举头(来人举头) 举头人都是卖方或其指定收款人 ;支票:举头是收款人 。信用证:不讲举头,只讲受益人和开证人。限定性举头是指仅限于交付款项给收款人,不得转让。出票人开立限定性举头的汇票,是不愿使汇票流入第三者手中。
实务中常见有以下写法:(1)Pay to John Smith Only(2)Pay to John Smith Not Transferable(3)Pay to John Smith,然后在票据正面加注“Not Transferable”的字样.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即相称于上述限定性举头的写法。限定性举头的汇票不可流利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