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办法》的出台依据法律法规和干系政策,借鉴了其他地市干系做法,同时也结合了芜湖近年来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的创新实践。“遥感监测、拍照摄像取证等新技能手段的利用,是这次《办法》中的一大亮点。”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司法支队副支队长许仁平见告大江资讯,从2019年起,芜湖市推出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至2021年底,共有20套遥感监测设备投入利用。这些“激光遥感电子天眼”分布于芜湖市紧张干道和主要交通枢纽路口,可以在不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形下,0.8秒内即可测出通畅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并自动抓拍林格曼黑度超标车辆,也便是常说的“黑烟车”,实现了全天24小时不间断快速检测。
据先容,20套遥感监测设备的建成,相称于每10万汽车拥有近3.9套遥感设备,可日产遥感监测数据近20万条。大范围、高监测密度的遥感监测系统,相称于政府管理部门在现有的考验机构之外,设立了一套独立的监测系统。
“据统计,仅去年一年,遥感平台有效监测各种车辆2700余万辆(次),共有2364辆因排放不合格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车辆中,1762辆进行了维修并复检合格,维修率为74.5%。对过时拒不维修的514辆本地籍机动车,依法移交公安交警进行惩罚。通过以遥感这种办法开展对机动车监督性抽测并进行有效维修,我市机动车定期环保考验不合格数较之2019年低落了68.8%,大大降落了我市机动车整体排放水平。”

许仁平说,《办法》履行后,通过定期考验、监督抽测、遥感监测、远程排放管理系统、拍照摄像取证等手段查明上道路行驶机动车不符合干系排放标准的,生态环境部门将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利用人限期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对过时拒不维修管理的,将及时移送干系证据,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惩罚,将处以200元罚款。
此外,《办法》还首次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纳入调度范围。对在禁止利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利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一贯是大气环境管理的重点。尤其因此柴油车为主的移动源,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许仁平说,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司法支队将根据《办法》连续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对付过时拒不整改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及时进行惩罚,力争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大气环境。
▍:季鲲 陈旻
▍编辑:邢嘉